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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静安区专业街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七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府办,办公室主任由区府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区府办相关副主任担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静安区专业街建设管理联席会议的有关决策部署,负责专业街建设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的协调、服务和督办工作。主要包括:

  (一)牵头编制《静安区专业街建设总体规划方案》;

  (二)协调各条专业街建设具体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

  (三)负责汇总各条专业街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项目安排;

  (四)加强工作督查,定期汇总各条专业街建设的工作进度及有关情况;

  (五)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策部署,加强指挥部与联席会议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

  (六)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建设完成“网上专业街”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全区各专业街的资源共享和信息展示等功能。

  第八条 专业街建设实行项目负责制。以重点建设的各条专业街项目为主体成立建设管理指挥部。各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包括相关建设管理主体企业和区相关部门。建设主体企业为专业街建设牵头单位,并直接对分管副区长负责。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静安区专业街建设管理联席会议精神,履行本专业街的综合管理职能,指导本专业街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包括:

  (一)负责在联席会议讨论确立的专业街功能和形态基础上,立足实际情况,对本专业街具体发展规划方案进行初审;

  (二)负责制定本专业街建设进度计划,明确分阶段的推进目标、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

  (三)负责研究和提出本专业街开发的配套政策、措施的有关建议,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审议,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落实;

  (四)负责加强各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经营者之间的沟通,统筹协调本专业街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工作;

  (五)负责对本专业街年度工作进度的确定、督促和跟踪。实施对本专业街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中途检查和督促,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落实;

  (六)负责召开本专业街建设推进工作例会,按联席会议的要求,每年度对本专业街建设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审议。

  第九条 各专业街建设管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相关建设管理主体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专业街建设联席会议精神,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专业街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包括前期规划、中期建设、后期招商以及日常管理。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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