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编制本专业街的具体发展规划。办公室在报批本专业街具体发展规划前,须事先征求本专业街建设管理指挥部的意见,由指挥部会同各规划和审批部门初审后进入审批程序;
(二)提出本专业街的功能定位建议。各专业街在引进新企业或调整业态结构时,需按本专业街功能定位的总体要求,经办公室研究认可后办理报批手续;
(三)协调、推进本专业街开发工作。按照本专业街发展规划和总体业态的要求,负责和协调本专业街的招商引资工作,有选择地吸引符合本专业街功能定位的优质企业;
(四)负责推进环境建设工作。根据本专业街功能定位的总体要求,编制本专业街的形态环境发展规划,并按审批要求负责本专业街的环境建设工作;
(五)负责本专业街的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规范服务、诚信服务等各类活动,加强专业街内部管理,依法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塑造本专业街良好的整体形象,促进专业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持续稳定增长;
(六)负责全年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通过调研确定每年度工作计划报本专业街指挥部,并加以推进和落实;
(七)按政策规定负责本专业街优惠政策的组织申报兑现工作;
(八)根据区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协调做好专业街内“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相关工作;
(九)负责做好本专业街在“网上专业街”信息网络平台上的信息采集、数据上传、功能管理等网站维护工作。
第十条 各成员单位要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基础上,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业街建设管理,为各条专业街的建设和长效管理提供政策支持、配套措施和综合服务。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 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 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和各指挥部总指挥参加,主要内容是按照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研究决定专业街建设管理的发展规划、重要决策、重大项目、资金安排等工作。会议审议的意见、决策和决定等,须形成会议纪要,经总召集人审定后下发。
第十三条 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部分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参加,有关人员列席。专题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落实全体会议决定事项,协调、解决和推进专业街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和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