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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乳源瑶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建立风险预警信息处置制度。各单位要建立风险预警信息收集登记制度、预警提醒制度、动态管理制度、预警处置制度、预警处置结果回告制度、预警处置督查制度、预警处置结果通报制度。通过对收集的预警信息进行评价分析,履行组织审核程序,按照标准确定预警等级,逐步形成客观全面的腐败风险预警信息分析系统,并建立腐败风险预警信息档案库,对预警信息情况实行台账式、规范化管理。
  (三)建立预警信息反馈制度。(1)谈话提醒。对预警信息涉及的议论性、现象性、一般性问题的单位、科(股)室和个人,及时采取不同形式的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2)发放腐败风险预警通知书。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群众议论、反映较多但未经查实的,发放预警通知书,予以警示提醒。(3)督促腐败风险预警对象及时整改。对收到预警通知书的对象,根据预警等级的不同要求,督促其限期整改。(4)内部通报。对一段时间内带有集中性、普遍性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问题,以内部通报形式进行警示。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完善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强化对不严格落实防范措施行为的惩处力度。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对不顾大局,开展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实施问责,并责令整改。
  第五阶段:总结考核,巩固提高(9月16日至10月31日)
  (一)廉政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建设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将廉政风险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建设工作及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与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体系,采取单位廉政风险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建设工作执行情况与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执行情况占70%,单位督查考核占20%,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考核占10%的分值比例进行计分。
  (二)廉政风险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建设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督查、考核、评估、奖惩等制度,将开展廉政风险动态排查预警工作的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评之中,每半年对廉政风险动态排查预警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座谈、访谈、评议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动态排查预警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是一项具有系统性和长期性的任务,需要人人参与。通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名干部,进一步推进具有乳源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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