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站所代表类:从镇各基层站所及镇干部职工中以自主报名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县直及上级直管各单位社会监督员队伍的产生:
“两代表一委员”类:由各单位从本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中的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以自主报名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群众代表类:由各单位从本单位干部职工、管理和服务对象,包括居民、工人、个体户、企业负责人、退休老干部等社会各阶层群众中以自主报名和层层抽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即先由各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随机抽取若干市民、村民、个体户、企业负责人组成本村(居)社会监督员,各单位管理和服务的企业随机抽取若干工人,组成本企业社会监督员。各单位从报名人员和各村(居)、各企业的社会监督员、本单位干部职工中随机抽取若干人组成本单位社会监督员。
基层站所代表类:从本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中以自主报名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三)县级社会监督员队伍的产生
县级社会监督员队伍主要从各基层社会监督员库中随机抽取150人和专门监督机构10名代表组成。从各基层社会监督员库中随机抽取“两代表一委员”类、群众代表类、基层站所代表类社会监督员的比例为4:4:2。专门监督机构代表,主要从县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及人大、政协、审计、法院、检察院、组织、信访等部门人员中以自主报名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二、社会监督员的职责和权力
(一)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1、对县委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发展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并收集意见和建议。
2、收集反馈县委及领导干部本人自身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各级各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在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评议,发表意见和建议。
3、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涉及其他全局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收集意见和建议。
4、收集反馈社会各界对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和建议。
5、协助县委和各单位做好工作目标、思路和政策的宣传,并联系实际做好解释和反馈工作。
6、对各单位、各岗位的廉政风险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和上报各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社会监督员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