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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秋季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五)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安全知识的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学校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专项检查中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增强全社会对学校卫生工作的信心。

  (六)做好信息报送及总结汇总工作。专项检查过程中,请各地、各单位加强信息的收集与报送工作,结合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周报、月报工作,及时报送检查进展动态,重要情况立即报。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4)的书面文本和电子版请于11月3日前报市卫生监督所监测科(联系电话、传真:85014099,电子邮箱: 39736742@qq.com),数据统计截止到2011年10月31日。请市卫生监督所汇总后于11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法监处(联系电话、传真:81822075,电子邮箱:wsjfjc@163.com)。

  同时,做好国家、省和市对我市学校卫生工作的督查、抽查、验收工作。

  附件:
  1.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供参考)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供参考)
  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统计表
  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

无锡市卫生局
无锡市教育局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供参考)

  食堂名称:    食堂类型:□大学 □高职高专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食堂地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结果(合格/不合格)

整改期限

组织

制度

建设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

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有记录

对外承包食堂是否制定准入要求,并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是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许可

情况

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

实际经营项目与餐饮服务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食堂

环境

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

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设施

从业

人员

健康

管理

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是否都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是否都在有效期内

从事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

落实

索证

索票

制度

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并具有采购记录台账

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清洗

消毒

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是否有餐饮具专用保洁设施

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

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餐饮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是否有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

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是否使用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

原料清洗是否彻底,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是否烧熟煮透

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留样

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是否经充分加热

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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