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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二、实施范围及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规模
  (一)实施范围及工程项目。农田水利工程面广量大,从效益、时限、整体需要与资金筹措的可能等全面权衡考虑,全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范围及工程项目,按工程类型划分为:1.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1)设计灌溉面积1万~5万亩的一般中型灌区。全市共23宗,各县区分布情况如下:河源市一般中型灌区分布情况表
序号县区名称灌区处数(宗)设计灌溉面积(万亩)
1源城区23.66
2东源县37.50
3和平县56.85
4龙川县58.35
5紫金县46.14
6连平县411.26
合计2343.76


  【注:表中数据源自省水利厅组织编制的《广东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2011-2010年)》(征求意见稿),省发改委“粤发改发电〔2011〕27号文”附件】(2)各县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各县设计灌溉面积1千~1万亩的小型灌区,全市共567宗,各县分布情况如下:河源市各县小型灌区分布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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