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整治松脂采集和烧制木炭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峨政办发〔2011〕1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峨山县清理整治松脂采集和烧制木炭行为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峨山县清理整治松脂采集和烧制木炭行为工作方案
根据《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松脂采集行为的通告》和《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烧制木炭行为的通告》要求,禁止全县范围内一切松脂采集行为,逐步规范烧制木炭行为。为确保落实好两个《通告》精神,决定对全县范围内的松脂采集和烧制木炭行为进行清理、整治、规范。为确保清理整治和规范工作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清理整治松脂采集和规范烧制木炭工作是依法行政、保护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和建设“中国第一个生态彝族自治县”目标的必然选择,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长远利益,符合国家保护森林资源和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森林资源在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建立生态文明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森林资源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是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保护好森林资源,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属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关系,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针对当前松脂采集、烧制木炭对森林资源的严重影响,根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完善措施、强化管理、搞好服务,努力把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好、管理好、建设好。
二、目标任务
全面清理整治全县范围内的一切松脂采集行为,逐步规范群众烧制木炭工作,使县域辖内采集松脂、乱砍滥伐林木烧制木炭破坏森林资源的林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群众烧制木炭纳入森林采伐限额,并严格按要求进行烧制、交易。通过宣传教育,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人心,群众爱林、护林、管林、发展林产业的积极性得到提高,森林资源得到科学、合理、有序的开发、利用,林区林业等违法行为减少,林区治安秩序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