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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十堰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的通知

  构建“三横两纵”的铁路网络。到2020年,境内铁路运营里程达到800公里以上,开通十堰至大中城市的高速列车,实现“县县通铁路”的目标。
  建成武当山机场,开通到全国重要城市十个以上的航班,年飞机起降达5000架次以上,年旅客吞吐量达到50万人次,货物运输量达到1万吨。
  建设两个码头、四大港口、四大水上旅游区、两大防控中心。实现“一个目标”、形成“三大体系”,全市港口年吞吐量达到1500万吨,五级、六级、七级航道通航里程分别达到220公里、268公里和88公里。汉江丹江库区十堰段建成“千里汉江绿色航运示范区”,汉江、堵河水系建成高等级内河航道旅游服务体系。
  加快城市快速进出通道建设,提高人流、物流、车流的快速疏散能力。
  --由发改委、市交通局同有关县市区组织落实。
  完成27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任务,大中型水库一类坝达到95%以上,小型病险水库加固完成70%以上,基本实现大中型水库及城区重点小型水库管理信息化;建立覆盖30个重点工程、40条大中河流、800个重点山洪灾害点预报预警系统;实施小型库、塘、堰、泵站改造及雨水积蓄利用工程,提高抗旱保障能力。
  全市新增灌溉面积1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5万亩,灌溉用水利用系数达到0.45以上;建设县市区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及竹溪县城区内涝防治工程。
  新(改、扩)建重点水源工程、调水工程、城镇供水工程,提高供水保障能力。争取启动实施“引江济汉”工程。
  --由市水利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县市区组织落实。
  建设“数字十堰”、“数字武当”,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多网融合、安全可靠的综合信息基础设施。
  加快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升级。
  建立完善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目录与交换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和组织运行体系,形成统一、权威的地理空间框架。
  --由市经信委会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建成潘口、三里坪、龙背湾、小漩、白沙等水电站,推进孤山、夹河关等水电站建设。鼓励有实力的集团对流域梯级开发主体进行整合和重组。“十二五”全市基本完成水电资源的梯级开发,水电总装机达300万千瓦以上。
  加快推进十堰热电联产项目。争取国家、省在我市布点路口火电项目。
  建设木本油料基地100万亩,支持房县、丹江等地建设生物质发电厂;在市政和农村集镇建设中,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照明;积极发展沼气发电和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研究。
  扩建500千伏十堰变电站、建设500千伏第二回省网通道;新建和扩建220千伏变电站7座,新增变电容量126万千伏安、新增线路200公里;新建和扩建110千伏变电站19座、新增变电容量94.15万千伏安、新增线路432公里。全面形成以500千伏为支架,220千伏为骨干的区域性电网。
  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和城市天然气利用。建设10个煤炭专业交易市场,推进101座加油站、加气站和3万立方米油库建设,保障煤、油、气供给。
  --由市发改委、十堰供电公司、市住建委会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六)生态文明建设
  “积极开展丹江口库区生态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核心水源区的保护与发展问题,争取以我市为中心设立“生态文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现水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
  建立完善的推进措施。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试验区”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生态保护、产业布局以及政府与公众参与的综合管理体制。建立跨区域水源保护政策、水价调节机制、水资源管控合作机制、产业和基础设施联合布局机制,生态补偿协调机制,水环境考核评估机制以及应急综合管理机制等。在已实行的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基础上,建立中央财政支持的试验区水源保护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基金和生态保护基金,滚动发展,专项用于库区建设和发展。
  建设公益性国家生态健康示范区。发挥湖北西部生态健康基金会的引导作用,支持丹江口市建设“公益性国家生态健康示范区”。以“凸现健康主题,发展生态经济”为宗旨,建立政府推动、社会联动、市场化运作机制,着重构建生态宜居体系、生态保障体系、生态经济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打造生态文明社会,实现丹江口库区生态、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建设环丹江口库区生态经济协作区。争取设立环丹江口库区生态经济协作区并上升到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层面,努力建成中部经济崛起先导区、经济战略转型支点区;支持武当山太极湖集团公司以武当山龙头、太极湖为引擎,打造环丹江口库区生态经济协作示范区的核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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