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会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继续实施“绿色行动计划”,大力推广绿色食品工程,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实施强度较“十一五”分别下降30%以上。有效控制农业残留物污染;调整渔业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减轻对水体的污染;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开展畜禽粪便综合利用。
--由市农业局、市水利局会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实施工业污染企业“全防全控”治理工程,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加强水泥建材行业、铁合金行业以及矿山冶炼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快淘汰污染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规范矿山开采、冶炼企业环境管理、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工业增加值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评价(控制)制度,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固体废物及化学品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由市环保局会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加大背街小巷环境整治,积极控制城镇噪声污染,重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db的比例达到80%。加强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启动全市村庄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生态村、镇建设,建设打造湖北省农村环保模范示范市。
--由市住建委、市环保局会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产业,扶持企业开展低碳经济试点示范。加快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积极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CDM)。努力增加森林碳汇,全市森林蓄积量达到0.6亿立方米。加快适应气候变化,加强农业、水利、电力、能源等行业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气候事件的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增强处理气象灾害的能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引导人们逐步转变到以“绿色、自然、和谐”为主的低碳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习惯,推进低碳居住小区示范建设。
--由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会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七)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
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研发、科技基础条件、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中介服务四大平台,着力实施科技投融资、产学研结合、创新型试点企业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等“五大”科技专项,打造商用车及零部件、汽车装备、特色有机农业、库区生态经济、生物医药和武当文化等六大产业创新基地,努力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市、全国商用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创新示范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家;国家和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0家,科技创新成果年均递增15%;专利申请量年均递增25%;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达到15家;全市R&D(研究与开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1.8%。全面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由市科技局会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工作方针,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发展纲要,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以实施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以发展优质教育资源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重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目标;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教育,形成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建立体现地方特色、具有较强办学实力的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体系,使之成为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壮大区域科教文化实力的中坚力量,支持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基本建立终身教育的体系,在构建学习型社会、提高全民科技文化素质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全市学前教育一年毛入学率达85%以上,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分别达到99%和96%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8%以上,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达到90%;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和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会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以高层次、高技术人才和吸引海外人才为重点,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以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为补充,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人才综合竞争力。人才总量由2010年底的31.2万人增加到42万人以上,每万人口拥有人才达到1200人左右。
在人才结构上,力争全市研究生以上学历达到1万人以上,大学本科达到12万人以上,党政人才文化程度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各层次党政人才中占有一定比例,懂经济、法律、外语、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的干部比例有明显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职业经理人达到2.4万人左右。培养100名科技型企业家、1000名高级工程技术专家、10000名高级技工人才。努力使十堰成为全省乃至区域性的人才集聚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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