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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上半年全省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上半年全省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鄂建文[2011]10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全省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2011年3月到5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3月16日,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各地实行建筑业资质许可、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行为的检查以及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检查。3月中旬至5月,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省厅通知要求,组织了本行政区域建筑市场的自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建管局抽调各地建筑市场管理骨干组织四个检查组,对全省16个市、州(不含神农架林区)的自查工作进行了交叉抽检,共计抽查了75个在建施工项目。
  从抽查情况来看,各地加强了对《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宣传学习,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建筑市场的意识得到提升。在实行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加强省外进鄂企业备案管理、开展资质监督检查等方面严格执行省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部分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创新监管办法,在市场准入、标后合同履约、分包管理和劳务用工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建筑业资质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许可方面,各地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大部分地区能做到严格市场准入,三级总承包企业审批质量有所提高,同时积极培育扶持高等级企业快速成长,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在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大部分建设工程都能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依法办理规划许可、项目报建、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办法》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在市场行为方面,大部分施工企业能守法经营,依据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承揽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持证上岗率不断提高;总承包合同备案基本到位,武汉、宜昌、随州、孝感等地二级分包市场逐步建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中反映出各地建筑市场发展的不均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大量存在,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一)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执行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未批先建。检查中发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有46项,占抽检项目的61 %。有的市、县开发区内的项目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之外。另外有20个项目超规划、超许可建设,占抽检项目的27%,检查中还发现部分项目实际施工面积同办理施工许可的建筑面积以及规划面积不一致,存在少报多建、规避规费等问题。
  2、肢解工程、指定分包和材料供应商现象普遍。抽检中发现涉嫌肢解工程的项目有18个,占抽检项目的24%。部分建设单位将项目桩基础、土石方工程指定分包单位先行施工再纳入招标范围。工程招标后建设单位将门窗、幕墙、钢结构、消防工程肢解发包或指定专业承包商,指定材料供应商。一些消防、防水、门窗等分部分项工程还存在规避招标且未办理施工许可的问题。
  3、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内容背离招标文件,包括强制要求施工单位在中标价基础上再下浮;政府投资工程强制施工单位垫资施工;违规要求施工单位单方面支付履约保证金等。还有的在备案合同外又签订实质内容不一致的补充协议或其他合同,即签订“阴阳合同”。不按经备案的施工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现象很普遍。抽检中有12个项目总承包合同未办备案手续;涉嫌签订“阴阳合同”的项目有7个;要求施工单位垫资的项目有13个;违规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有8个;明显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项目有18个。
  (二)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施工企业法制意识淡薄,违规施工。在项目未办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按建设单位要求违规先行施工或无图施工。46个未批先建的项目,施工企业都存在这个问题。还有2个项目存在总承包企业超资质承揽工程,有2个项目的项目经理超资格承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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