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山县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
(峨政办发〔2011〕8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现将峨山县贯彻《
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
全民健身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意见》和玉溪市贯彻《全民健身条例》(2011-2015年)实施计划精神要求,为认真宣传、贯彻落实《
全民健身条例》,推动我县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提高全县各族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结合峨山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峨山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和面临的形势
199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来,我县全民健身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的重视和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城乡居民体育意识日益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体育场地数量不断增加,全民健身条件逐步改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迅速,城乡基层体育组织网络逐步建立;群众体育消费意识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体育产业得到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规定的到2010年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全民健身运动在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体育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向“体育强国”迈进的历史任务,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多样化体育需求,体育资源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压力进一步加大。我县的全民健身事业虽然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较,还有很大差距,从发展要求上看,面临许多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思想认识与发展需求有差距,各级群众体育经费投入不足,乡镇、街道和社区群众体育活动设施建设滞后,全民健身基础薄弱,人均体育场地数量和质量不高;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覆盖面不宽、基层公共体育服务能力薄弱;城市与农村之间差距较大,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服务的积极性尚未充分发挥。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认真贯彻落实《
全民健身条例》,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县群众体育工作,使我县全民健身事业有新的突破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