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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关于全市金融支持抗旱保丰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加大信贷投入,切实推进全市抗旱保丰收工作取得成效
  各涉农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发〔2008〕361号)等文件的精神,配合财政资金,切实加大抗旱救灾信贷投入力度。一是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支持有竞争力、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对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拓宽销售网络、特色农业、订单农业的信贷支持,促进农民增收。二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支持农户改造中低产田,抓好土地整理,发展保水耐旱经济作物,培育和推广早熟抗旱丰产良种,推广滴灌、微喷节水抗旱、覆盖保墒保湿等技术,大力发展生猪、肉牛、家禽、果蔬等拳头产品,从整体上增强农业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三是积极满足化肥、种子、农药生产流通的资金需求,全力支持中稻泡田育秧抢插工作;四是重点支持农户购置灌溉机具、铺设输水管道、打机井、抗旱水源工程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五是针对当前抗旱形势需要,在防范风险前提下,不断加大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积极提供符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渠道。积极支持灾区农民工外出务工创收,弥补农业受灾损失。

  四、开通绿色通道,全面提升抗旱保丰收的金融服务水平
  各金融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开辟涉农贷款“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发放流程,缩短贷款审批发放时间,切实提高贷款发放的时效性。要根据抗旱形势及农业生产周期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结构。实行抗旱贷款优惠贷款利率,降低融资成本。对受灾的涉农企业和农户因灾减产或绝收,难以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发放贷款的银行机构要适当延缓贷款还款期,根据企业和农户的实际情况,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对信用意识强、受灾严重的农户,可采取免抵押、免担保等形式发放贷款。要通过延长营业时间、设置抗旱信贷专柜,深入农村集中为受灾农户办理抗旱贷款。在做好信贷服务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支付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畅通抗旱保丰收资金清算渠道,提高资金清算效率。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质量,做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工作,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资金汇划服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沟通,了解抗旱资金拨付情况,畅通国库拨付渠道,开通抗旱资金直接拨付直通车,确保抗旱保丰收财政支持资金及时、足额划拨到位。要加强现金管理,合理安排辖内发行基金计划,做好灾区现金调拨工作,确保灾区现金头寸和券别结构合理,认真做好残损人民币回收和零币兑换以及反假币工作,维护灾区货币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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