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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动湖北省城建档案灾难备份工作的通知

  对口城市备份:根据住建部河南会议确定的城建档案异地备份对口城市接收方案,湖北省与吉林省为重要的城建档案异地备份的协作省份。各地级市城建档案馆要负责将本地及所属县、市、区城建档案馆备份的数据集中归集,与吉林省实力相当的城市进行灾难备份。
  省级灾难备份中心备份:由省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牵头,依托省建设信息中心或省会城市城建档案馆,实现全省集中灾难备份。
  (二)备份的内容
  业务数据、著录数据、原文数据、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业务应用软件、主机系统配置参数、数据库系统配置参数。
  (三)备份的介质
  现阶段离线备份以光盘和移动硬盘为主要备份手段,有条件的城建档案馆可考虑采用磁带备份。
  (四)备份的时间
  县(区)级城建档案馆向地级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备份数据时间为三个月。
  地级市城建档案馆向省建设信息中心或省会城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备份数据时间为六个月。
  湖北省向吉林省对口城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备份数据时间为一年。
  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加强与政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机构的合作,及时制订相应的灾难恢复计划,保证在灾难发生后,可及时恢复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和数据的应用。各地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住建厅联系。联系人:何倩;联系电话:027-68873050

  附件:灾难备份具体数据和所需的专用设备选项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灾难备份具体数据和所需的专用设备选项

  一、灾难备份具体数据
  业务数据:指城建档案业务工作管理流程中所产生的信息数据,如工程档案移交单、移交目录、验收信息等。   档案著录数据:指编制检索工具时对城建档案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数据,如概况表、案卷信息、卷内文件等。
  城建档案原文数据:指城建档案数字化过程中产生的原文信息,如扫描原文、电子原文、电子照片和数字化影像档案等。
  城建档案原文数据根据专业的不同分为综合类、城市勘测类、城市规划类、城市建设管理类、市政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工业建筑类、民用建筑类、园林绿化名胜古迹类、环境保护类、城市建设科学研究类、县(村)镇建设类、人防军事工程类、水利、防灾类、工程设计类和地下管线类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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