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2010年电石企业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的通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2010年电石企业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的通报
(原材〔2011〕383号)


各相关州市工信委,各电石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7年修订并公告的《电石行业准入条件》和《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3-2008)中“现有电石生产装置吨电石(标准)电炉电耗不得高于3400千瓦时、吨电石(标准)综合能耗不得高于1.2吨标准煤”的指标要求,在企业自报、地方工业主管部门现场核查和我委抽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全省电石企业的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电石产量
  2010年,全省生产电石64万吨,产能发挥率49.8%,产量同比增长5.7%。
  二、平均能源消耗情况
  全省电石生产企业单位产品平均耗石灰石870千克,平均消耗炭素660千克,平均电炉电耗3457千瓦时,平均综合电耗3613千瓦时,平均综合能耗1.11吨标煤。单位产品平均电炉电耗超过限额值,应引起全行业高度重视。
  三、对6户能耗相对严重超标企业予以黄牌警告
  按照《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中2个可比性指标,参考全省电石企业其余3个单位产品平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并将电石炉尾气是否利用纳入考核指标,对各电石企业消耗情况逐一对照考核。6个指标中有3个指标超出限额值或平均值的企业,均列入能耗相对严重超标企业,并分别给予黄牌警告一次(名单附后)。
  四、对1户未及时上报能源统计报表企业予以黄牌警告
  实施重点行业资源能源消耗情况通报制度是政府引导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措施,有利于行业内各企业重视节能减排、对比查找缺陷、完善经营条件、提高经济效益、承担社会责任,是全行业在社会监督下实现优化提升发展。但少数企业对此项工作未能予以高度重视,组织不及时,工作不认真,统计不全面、数据不真实。对未及时上报能源统计报表的企业给予黄牌警告一次(名单附后)。
  电石炉电极升降智能化控制技术和电石炉尾气多途径利用技术是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尾气排放的成熟工艺,希望各企业特别是被提出警告的电石生产企业应在2013年底前组织实施技术改造,全面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否则,被连续3次警告的企业,将不予进行产业政策认定。请各相关州市工信委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围绕节能降耗工作,加大节能技术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加强企业资源能源消耗管理,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引导电石行业科学发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