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目标
1、主要经济指标。2015年末,建筑业总产值跨越7000亿元,年均增长15%;建筑业增加值突破1500亿元,年均增长11%,增加值占全省GDP的6%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超过38万元/人,年均增长8%;实现利税400亿元,年均总产值利润率保持在2%以上。
2、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省、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占当年竣工工程的13%以上,创国家优质工程15项;工程监督覆盖率100%,工程竣工备案率93%以上。控制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人数控制在1.5人以内。创省、市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1500个。
3、技术进步指标。到2015年,推广新技术20项,建立新技术示范工程80项,编制省级以上工法500项。
4、节能减排指标。到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国家50%的节能标准,武汉城市圈城区新建居住建筑推行65%节能标准;发展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2500万平方米。新增建筑节能量达到520万吨标准煤。水泥散装率达到48%。市县城区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率达到80%。80%的县城供应商品砼,市(地)级以上城市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砼、砂浆。
5、企业发展指标。打造湖北建筑业企业品牌,扶持一批具有湖北特色的“专、精、新、特”专业承包企业,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到2015年,全省培育3-5家年产值过200亿元、5-8家年产值过100亿元、8-10家年产值过50亿元的优势企业,扶持2-4家有实力的建筑业企业上市。
6、人才培育指标。到2015年末,各类执业注册人员达到10万人;累计完成200万人次的职工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高级技师和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的比重分别达到8%、20%、52%、20%,职工持证上岗率达到65%。
“十二五”时期建筑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加快转变行业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1、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有效调控建筑业企业数量规模,全省建筑业企业总数动态调控在8千家以内。优化企业资质等级结构,支持高等级资质总承包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进入水利、轨道交通、公路、桥梁、机场、港口、铁路等政府重点投资领域,支持专业承包企业向设计施工一体化以及钢结构、地基基础、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园林绿化等特色专业方向发展。引导企业深入研判市场形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明确主营方向,降低经营成本,规避经营风险。提高专业承包企业与总包企业之间的协作和配套能力,支持中央在鄂建筑企业发挥龙头作用,鼓励地方企业与中央在鄂建筑企业实施战略联盟,协同发展,在行业内形成大中小结构合理、总分包比例协调的产业结构。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产业延伸,以新材料、新能源、工业化生产为重点,在现代建筑装备制造、新型建材产业、环保装饰半成品生产等领域取得突破。加大中央在鄂龙头企业、省内骨干企业、专业优势企业、劳务带头企业等各梯队企业的培育。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向优势企业倾斜。扶持一批发展潜力较大、技术装备先进、市场急需的基础设施领域企业。发挥武汉、团风的钢结构、黄冈的窑炉、孝感的劳务的引领作用,扩大产业品牌。引导中小企业立足专业承包、做专做精,提升相关专业领域的施工能力。提高建筑劳务企业素质,促进劳务企业实体化经营。加强劳务企业管理者培训,提高劳务企业管理者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