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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点打击内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特别是要把违法建设,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轨道交通、地下管线、地下空间(以下简称“三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非法违法拆除建筑工程等作为重中之重予以严厉打击。

  三、组织机构

  区政府决定成立昌平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金树东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朱光彤、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秋生、副区长金晖、副区长王承军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规划昌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国资委、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公安昌平分局、区综治办、区监察局、国土昌平分局、工商昌平分局、区安全监管局、区交通局、区民防局、区城管监察大队、昌平交通支队、昌平消防支队、区拆违办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行政一把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全监管局局长金东彪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徐立荣、昌平消防支队支队长陈广民、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应急办主任桑先军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

  四、职责分工

  本次专项行动按照“属地负责、行业协同、联合检查、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

  (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划分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和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种类,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工作内容和标准,做好指导和协调配合工作;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各单位于2011年5月15日前将梳理情况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9746158(传真);电子邮箱:cpqawh@163.com),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发至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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