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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二是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三是对本辖区所有建筑物情况进行排查,边查边打,逐一登记建档,不留死角。四是建立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的时间为5月至7月上旬,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0日-5月15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迅速层层动员部署,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尽快在基层全面启动。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16-6月15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充分利用“12350”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三)检查督导阶段(6月16日-7月10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联合督导组,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成立“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明确一名主管镇长(主任)、专门科室负责统筹生产安全、防火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校舍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力量,抓好“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责任制,按照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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