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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公安分局《闸北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16)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房屋管理等部门要督促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情况,重点解决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不善、疏散通道被占用等突出问题。
  (17)巩固社区消防工作“八个一”( 一个居民防火公约、一个消防宣传栏、一个消防教育室、一个灭火点、一个灭火逃生预案、一支社区义务消防队、一支消防志愿者队伍、一个消防活动日)工程建设成果,部署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回头看”活动,对社区公共消防器材配置情况开展集中检查。
  3、创新突破
  (18)结合地区实际,探索建立社区小场所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按照《上海市消防规划(2003-2020)》,鼓励灭火力量存在盲区的街道、镇发展专职消防队,作为公安现役消防力量的有力补充。
  2010年,全区所有街道、镇和上海站管委办要完成消防安全领导组织调整工作,各社区要明确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部署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回头看”活动,结合实际推进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组建工作;2011年,社区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力争完成80%的人员培训任务和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组建工作;2012年,力争完成全部的人员培训任务和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组建工作。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重点落实
  (19)整合公安分局内部资源,建立消防、治安、巡逻、刑侦、社区、内保、督察等多警种共同参与火灾隐患排查督改的“多警联勤”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公安派出所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将防火墙工程纳入社区警务建设和治安管理内容;进一步明确消防专管民警的工作职责,提高消防专管民警的业务能力;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一方面要加强对公安其他警种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另一方面要巩固完善“防消联勤”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火灾隐患的发现率、整改率和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20)进一步完善消防、治安、刑侦和派出所三级火灾调查机制。
  (21)发挥并拓展“96119”消防热线作用,积极鼓励市民发现并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解决公共消防安全的盲点、弱点和热点问题。
  2、巩固完善
  (22)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在建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每季度要分析本区火灾形势,提出防范对策,针对性地开展地区火灾隐患薄弱环节整治;及时更新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
  (23)加强消防窗口建设。按市公安局消防局修订下发新版《警务公开》、《告知单》、《对外接待窗口规范化操作实施细则》等文件和“上海市消防局窗口信息发布平台”、“窗口服务质量评价系统”等软件实行政务、警务公开机制,缩短行政许可审批时间,提高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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