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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庆然汽修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庆然汽修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为北京庆然汽修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请动用保证金的请示》(国寿财险京发[2010]8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北京庆然汽修有限公司”和“北京市瑞祥兴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动用各自保证金2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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