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吴然思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新增北京吴然思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等两家兼业代理机构资格的请示》(国寿人险京文[2010]3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双联智达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一)。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已核准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该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二、不予核准“北京吴然思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二)。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2.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一: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统计时间: 2010年4月8日 至 2010年4月9日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类别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1 | 789999682 | 北京双联智达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 | C类 |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92号 | 养老保险 | 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