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不予核准北京润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任艳红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润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北京润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西单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请示》收悉。经审核,拟任主要负责人任艳红(身份证号110111197902162626)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离职证明》为虚假材料。
根据《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09]5号)第
73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不予核准任艳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你公司在一年内不得再次为任艳红申请该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