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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申报2011年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资质的通知

  (3)上一年度开展节能相关工程咨询项目不低于3项,一次通过率达到80%以上;
  (4)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节能评估工作质量保证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工作流程与考核、学习培训、档案管理等制度。
  三、申报程序: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于2011年1月1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各一份:
  1、书面申请报告;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资质申请表(表格见附件);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单位节能评估专职技术人员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相关培训证书复印件;
  5、节能相关工作业绩证明;
  6、节能评估工作质量承诺书。
  (二)符合条件申请节能评估资质的服务机构可以申请1-2个专业的评估资质。专业服务范围根据服务机构专业技术力量、技术水平和相关工作业绩等情况确定。
  (三)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于2月份向社会公布全省节能评估服务机构名单及资质情况。

  联系人:节约能源处 王言    电话:0871-3512144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附件: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资质申请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性质 
注册资金 联系人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申报服务等级甲级(  )   乙级(  )
专业服务范围钢铁( )有色( )化工( )轻工( )      建材( )机械加工( )煤炭( )电力( )矿山采选( )其他( )
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专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专业学历技术职称从事专业年限职称编号
       
       
       
       
       
上一年开展的节能工程咨询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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