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活动安排
2011年浦东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4月16日-5月31日)
1、由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文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和区妇联根据本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精神,制定新区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2、召开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议,对新区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3、制作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资料,制定各类宣传资料订阅计划,下发相关宣传资料。
4、各委、办、局、街道、镇、开发(园)区、公司在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机构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实施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组织开展2011年浦东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幕式暨‘南发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2、充分利用多种宣传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新区电视台、广播电台、各街道、镇社区电子屏将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宣传字幕;《浦东安全生产》刊登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和文章。
3、开展以“安全让生活更和谐”为主题的安全宣传图册宣传活动;
4、开展市安监局组织的用画笔诠释安全生产宣传画社会征集活动;
5、在新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我与安全”大讨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和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6、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在新区安全生产责任签约单位、安全生产协会成员单位、重大危险源单位、新区重点监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赛;
7、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教形式,广泛开展“生命之歌”学唱、传唱活动,讴歌先进典型、弘扬感人事迹,传播安全文化。
8、结合走千听万活动,向部分街道、社区、学校发放安全知识宣传书籍;制作宣传展板在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巡展;向重点企业和单位发放安全生产宣传画,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9、各街道、镇重要公共场所及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
10、组织宣传贯彻《
安全生产法》、《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