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进行“健康河北、幸福人民”公民健康素养知识竞赛的通知
(冀卫农基〔2011〕45号)
各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提出的“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推动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推广普及,充分调动广大公民学习卫生防病知识的积极性,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知识水平,省卫生厅决定11月下旬组织开展“健康河北、幸福人民”公民健康素养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11月22日至23日,22日报到,23日竞赛。
二、竞赛地点
石家庄市美东国际大酒店(石家庄市广安大街18号付1号,电话:0311-87860000)
三、参加人员
各市确定一个代表队参加竞赛,每队不超过5人(参赛选手3人,领队及工作人员2人)
四、有关要求
1、各市要高度重视竞赛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队。
2、各参赛队要熟悉竞赛规则,掌握竞赛内容,着装整洁,按时报到。
3、各参赛市将参加人员名单于11月18日前分别报省卫生厅农基处、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
联系电话:
省卫生厅农基处 0311-85989718,85989783(传真)联系人:张小桃、陈明
电子信箱:hebnjch@126.com
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 0311-86573187,86573190 联系人:张海蓉、侯亚娟
电子邮箱:hbcdcjjs2006@163.com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健康河北 幸福人民”公民健康素养知识竞赛规则及程序
竞赛规则
一、参赛队员必须是农村、城市居民身份,一名队员年龄在45岁以上,竞赛时应出示身份证核查。
二、参赛队员应遵守竞赛规则,服从主持人和评委的评判。如有争议,应由领队赛后书面向评委组申请仲裁,不得现场发生争执,保证竞赛正常进行。
三、参赛队员参加竞赛时,不准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入场。队员按1、2、3编号顺序入场,用普通话回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