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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藏国税发[2011]44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11〕49号)要求,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11〕49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西藏国税系统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按照中央要求,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国税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挂靠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

  二、任务目标

  在国家税务总局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领导下,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全面深入推进西藏国税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包括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和挂靠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各级国税局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对于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社团组织、挂靠企业要加大力度,抓好整改落实。要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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