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2012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烟花办牵头,组织各职能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职能监管部门要依据职责对烟花爆竹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行业内部的安全管护工作,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要负责全面组织实施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
  (二)集中查堵阶段(2011年12月中旬至2011年12月下旬)。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加强对生产、经营源头的监管,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三)重点宣传阶段(2012年1月上旬至2012年1月中旬)。利用各种媒体营造宣传舆论导向,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全面看护阶段(2012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维护重点时段燃放秩序,建立禁放点协防联动机制,落实看护责任。
  (五)总结分析阶段(2012年2月)。总结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机制,确保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得到落实。各职能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安全监管、查缴非法等工作,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管,并保证烟花爆竹的质量安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指导职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单位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在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各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本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二)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提升居民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素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要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做到宣传工作进单位、进学校、进工地、进部队、进禁放点、进销售点、进公交、进影剧院、进农村、进社区,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篇幅、网络有点击、街面有活动、马路有横幅、小区有展板、手机有短信、单位有提示、禁放有标识,切实提高广大居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意识和素质。要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宣传,重点以新增的烟花禁放品种和新增的8类禁放地点为宣传主线,强化新增禁放品种和地点的宣传,引导居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