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镇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全面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街道、镇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分中心运作情况报告,协调街道、镇与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分中心建立规范工作流程,按流程向街道、镇相关职能科室、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派遣任务,协调工作。分中心设主任一名,负责主持分中心工作,向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三)建立居住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由居委会党组织负责人任召集人,街道、镇机关联络员 、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联络员、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参加工作小组。
居住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接受分中心的指导。协调、处理涉及社区群众利益、社区环境和秩序等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社区,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基本任务
(一)接受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派遣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置任务。
(二)建立和完善社区各类信息数据库,为实施社区管理和服务提供信息支撑和保障。
(三)开通社区服务热线,受理群众的咨询、诉求和对城市管理等问题的举报。
(四)建立城市管理社区监督队伍(由社区工作者等组成)和群众志愿者队伍,建设视频监控系统,主动、及时发现城市管理等问题。
(五)履行派遣、督办或移送案件职责,快速落实处置工作。
(六)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整合社区资源,条块联动,形成合力,有效解决城市管理和群众生活中的突出问题,落实社区服务事项,促进群众安居乐业。
(七)对街道、镇相关职能科室、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评价,提高工作绩效。
六、工作流程
(一)发现受理
分中心平台接受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的派遣;分中心社区服务热线受理群众的咨询、诉求和对城市管理等问题的举报,接受社区监督员和志愿者的报告。
(二)分类立案
分中心平台根据受理问题的类别进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