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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改革的意见

  此申请表有效期三年

承诺书

  我公司决定在松江区         批租土地用于开办工业类企业,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公司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能评、卫评、安评等预评价材料内容均为客观的、真实的。
  二、我公司所建项目在二个月内,在项目所属地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并保证依法经营。
  三、我公司所建项目在项目所属地办理税务登记,并保证依法纳税。
  四、我公司所建项目未经政府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五、我公司所建项目如达不到以下事项之一,愿意退回相应土地批租面积,或一次性补偿所属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费3-5万元/亩。具体事项由我公司与项目主管单位共同协商确定。1、我公司自签订土地正式出让合同后,  个月内开工建设,  个月内竣工投产。2、我公司所建项目投资额不低于《松江区工业项目准入评估申请表》内所呈送的各项指标要求。3、我公司所建项目自竣工投产后的第二年度,土地销售产出率、土地税收产出率、土地利润率以及吸纳当地就业率均不低于《松江区工业项目准入评估申请表》内所呈送的各项指标要求。
  六、我公司将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七、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市有关节能减排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节能评估文件审查意见所确定的各项节能措施,并从达纲年起,不突破节能评估文件审查意见所确定的项目单位产值能耗和项目年能耗总量指标。
  八、我公司在项目建设与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
  九、我公司项目若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十、上述陈述是我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
  十一、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注:各镇、街道、园区对项目单位《承诺书》的承诺内容和指标,视本单位的实际可选择决定。

  松江区项目准入评估所需材料清单

  一、下列材料由投资者提供:
  1、项目准入评估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投资者承诺书;
  4、投资者基本情况;
  5、项目基本情况简介(纸质与电子文档);
  6、项目所在位置图和四至平面图(与最终出让合同中基本一致,项目所在镇、街道、园区盖章);
  7、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项目所在镇、街道、园区盖章);
  8、投资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下列材料由相关部门提供:
  9、节能预评价意见(区发展改革委);
  10、卫生预评价意见(区卫生监督所);
  11、安全生产预评价意见(区安监局);
  12、环境影响预评价意见(区环保局)。

  说明:除上述材料外,投资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展各专业预评价所需的材料,具体材料清单由区经委负责统一提供。

  附件四:
  松江区产业项目土地出让并联审批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操作规程

  根据《上海市并联审批办法》(沪府发〔2012〕45号)、《上海市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沪府[2012]50号)、《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沪府办发〔2010〕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操作方案。
  一、管理部门
  区规划土地局是本区产业项目土地出让并联审批的牵头部门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的主办单位,区招拍挂办公室负责本区产业项目土地出让的管理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建设交通委、区规划土地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区交通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民防办、区水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文广影视局及其他特定领域(简称“相关并联审批部门”)为并联审批单位。
  二、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区规划工业区块内的产业项目。
  三、土地出让并联审批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区招拍挂办公室通过网上系统及纸质意见,同步征询相关并联审批部门意见。区规划土地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区交通局为必询单位,其它部门为选询单位,由区招拍挂办公室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相关并联审批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区招拍挂办公室。
  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行政审批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除特殊项目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免于审核。区规划土地局在《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简称《合同》)中予以约定,对于免于审核的,直接进入后续审批环节,相关部门以《合同》作为审查依据。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的项目,取消征询环节,区规划土地局直接进入方案审批。
  1、设计方案编制
  建设单位根据《合同》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委托设计单位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中“方案设计”的要求,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2、方案批前咨询
  为提高设计成果质量,加强批前服务协调,区规划土地局对审批事项中涉及专业性较强或审批要件较为复杂的内容、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提供咨询。具体可包括技术经济指标、建筑日照和间距等是否符合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法规要求等。
  3、设计方案送审
  建设单位在取得区发展改革委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并征询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园区管委会意见后,向区规划土地局送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4、设计方案审批
  区规划土地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出具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并送达建设单位。
  第一、划示有关建筑控制线,明确规划道路红线、河道兰线、高压输电线走廊、微波通道、绿地控制线及地下管线、地铁、轻轨和铁路等控制要求。
  第二、审核建设主体与权属情况、建设项目计划、申报条件(包括程序与时限等)。
  第三、查核建设基地及周边地块的现状和近期建设情况与前核定的规划设计要求时的情况有无变化。
  第四、审核设计方案的建设用地范围、用地面积、规划用地性质、建设工程性质、规模、各项技术指标、总平面布置等是否符合先前核定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五、审理设计方案公示的建设工程总平面示意图及有关公示情况。
  5、设计方案公示(不计入审批时限)
  建设项目可能对相邻居住环境或者对公共利益产生影响的,区规划土地局在批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前,按照有关规定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关内容向公众展示、听取公众意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期限不得小于10个自然日,反馈意见的截止期不得小于公示后的7个自然日,对反馈意见的处理时限不得超过7个自然日。公示的时间、反馈意见及其处理时间,均不计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核时限。
  6、简易建设项目免予设计方案审核
  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对建筑面积五百平方米以下建设项目(可能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建设项目除外)、工业园区内的标准厂房、普通仓库工程、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大修工程(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除外)等,区规划土地局在核发选址意见书或者核定规划条件时,告知建设单位规划条件、后续仍需审查的相关管理部门和其他应尽事项,并注明“本项目在签订告知承诺书后,免予设计方案审核”。建设单位签署承诺遵守的,免予审核设计方案,直接进入后续审批环节。
  五、本操作规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由区规划土地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土征询单(规划部分、土地部分和灾评部分)
  2、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环保征询单
  3、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卫生征询单
  4、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交警征询单
  5、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交通港口征询单
  6、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消防征询单
  7、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投资征询单
  8、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产业征询单
  9、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建设征询单
  10、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绿化市容征询单
  11、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民防征询单
  12、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水务征询单
  13、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文管征询单
  14、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房管征询单
  15、产业项目土地出让并联审批流程图(略)

  附件四(1):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土征询单
  (规划部分)

  应询单位: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编号:

地块名称

 

四至范围东至

 

四至范围南至

 

四至范围西至

 

四至范围北至

 

总面积

出让面积

附件

□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

征询单位联系人

张业

联系电话

67743164

征询内容

地块位置**

 

高程体系

吴淞高程

比例尺

 

土地用途**

 

综合用地各用途比例**

 

竖向限高

上界:

下界:

高差**

 

地上容积率**

上限:

下限:

地下容积率

上限:

下限:

绿地率**

上限:

下限:

集中绿地率*

上限:

下限: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地上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建筑总面积**

 

 

建筑限高**

 

建筑面宽*

 

 

建筑层高*

 



建筑密度**

上限:

下限:

建筑间距及日照*

 

出入口设置*

 

 

地上停车位*

 

 

地下停车位*

 

地面标高*

 

 

退红线距离*

 

退基地边界距离*

 

 

退蓝线距离

 

退绿线距离

 

 

建筑体量

 

建筑色彩及材质*

 

 

建筑形式*

 

 

景观界面*

 

 

地区风貌*

 

 

其他配建市政设施*

 

 

其他配建公共设施*

 

 

地下室联通要求*

 

 

竖向设计要求*

 

 

是否存有符合现行规划要求的保留建筑*

□ 是(附表)    □ 否

经营性用地

住宅套数下限*

 

 

工业用地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7%)**

 

 

设施土地面积上限**

 

 

设施建筑面积上限**

 

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按     号文要求

 

 

 

 

初步意见*

□ 同意    □ 不同意

备注

地下空间中,除地下车库外,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商品房等六类经营性建筑面积为0平方米。

 

 

 

 

 

 

应询单位*

(盖章)

应询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1、带“*”号的选项为必填项,带“**”号的选项请务必详细填写,其他选项若不作填写则视为无要求。
  2、请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否则视作同意及无要求。

  上海市松江区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办公室
  二〇XX年X月XX日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土征询单
  (土地部分)

  应询单位: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编号:

地块名称

 

四至范围东至

 

四至范围南至

 

四至范围西至

 

四至范围北至

 

总面积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附件

□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

征询单位联系人

张业

联系电话

67743164

征询内容

交地时间*

付清出让价款后  工作日内

交地条件*

 

出让年限*

 

动工时间*

交地后 月内

竣工时间*

动工后 月内

定金数额*

□ 出让价款的 %

    万元

出让价款支付方式*

□ 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 分 期支付:第一期     日前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

第二期     日前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

第 期     日前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

第 期     日前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

改变土地用途

处理方式*

□ 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 依法签订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补缴出让价款

首次转让条件*

□ 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

□ 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发生争议协商不成

处理方式*

□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违约金比例

延迟支付出让价款*

1‰

未按期交地*

1‰

未按期开工*

未按期竣工*

工业项目指标超标*

初步意见*

□ 同意    □ 不同意

备注

 

 

 

 

 

 

 

 

 

 

 

 

 

 

 

 

 

 

应询单位*

(盖章)

应询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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