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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改革的意见

  1、相关并联审批部门应自出具《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填写《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征询联系单》,明确是否通过征询并提出征询意见,反馈给区审查中心。
  2、区审查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相关并联审批部门反馈的征询意见进行协调和汇总。相关并联审批部门征询意见存在矛盾的,区审查中心向建设单位和审图公司出具《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止办理期限告知书》,中止审查,并由区审查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协调,完成相关协调后继续设计文件审查,审查时限重新计算。
  3、设计文件审查征询通过的,区审查中心应告知建设单位征询通过,并将征询汇总意见通知审图公司,让审图公司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落实。
  4、部分并联审批部门征询未通过的,区审查中心应作出终止办理决定,制作终止办理通知书,通知建设单位,并告知其他并联审批部门和审图公司终止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重新申请设计文件审查,审查时限重新计算。
  (三)备案环节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对审图公司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审图公司完成上报备案后,区审查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
  四、建设工程部分简易项目操作办法
  根据《本市建设工程部分简易项目总体设计文件审查告知承诺实施办法》(沪府[2012]49号)规定,卫生、交通、交警、抗震、水务、民防、绿化市容、气象等总体设计文件审查机关以告知承诺方式,实施建设工程部分简易项目总体设计文件审查。实施范围为:
  1、工业区内工业建筑,且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2)建筑高度:≤24米;
  (3)复杂程度:跨度小于24米、吊车吨位小于10吨的通用单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以下的多层厂房或仓库(不包括储存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仓库)。
  2、不涉及结构变动、使用功能变化的装饰装修、改建工程,文物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除外。
  3、临时建筑。
  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或规划控制区的建设项目,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包括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公交起讫站、公交中途站、公交停车保养场、出租汽车营业站点设施等)、长途汽车客运站点、公共停车场库(含P+R停车场)等项目以及相关的综合开发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填堵河道的项目,涉及排放餐饮废水或工业废水的项目,月用水量大于5000立方米的项目,文物保护建设项目和优秀历史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加油站,在国省干道、主次干道、双向四车道以上(含)道路以及红线宽度32米以上(含)的市政道路上设置出入口的工程项目,以及厂房或仓库中起重机械(吊车)大车轨道承重梁设计、国防科技工业生产和科研设施、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除外。
  五、本操作规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由区建设交通委负责解释。

  附件:
  1、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含工程概况);
  2、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
  4、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交接签收单;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受理联系单;
  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
  7、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不予受理决定书;
  8、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征询联系单;
  9、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止办理期限告知书;
  10、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终止办理通知书;
  11、产业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流程图(略)
  12、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主要参与部门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五(1):
  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

  申请流水号:        

项目名称

 

报建编号

 

立项级别

□市级 □区级

规划所属

□市级 □区级

项目性质

 □企业投资备案制项目  □企业投资核准制项目  □其他项目

项目类型

 □公共 □住宅 □工业 □商业 □其他

建设类型

□新建 □扩建 □改建 □其他

申请类别

□首次申请 □整改重新申请 □后续申请 □重大设计变更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勘察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册人员

姓 名

注册号

姓 名

注册号

建筑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暖通工程师

 

   

动力工程师

 

   

项目地址

(用地范围)

 

总投资(万元)

 

建安费(万元)

 

项目内容

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地上最高层数

 

地下最多层数

 

建筑高度(最高)

 

□≥100米   □ <100米

最大跨度

 

□≥60米   □ <60米

单位工程面积(最大)

 

□≥20000平方米  □ <20000平方米

是否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内

□是   □否

施工图

送审情况

 第(  )期施工图送审,单位工程包括:

专项审查

资料

超限高层建筑抗震专项审查

□有 □无

深基坑专项审查

□有 □无

高、深、大项目技术评审

□有 □无

交通影响分析评估

□有 □无

玻璃幕墙评审

□有 □无

  

其他:  □有 □无  审查内容:

备注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高、深、大项目是指高度超过100米或地下超过3层(含3层)或单位建筑面积超过50000平方米的项目。
  2、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审图公司、审查部门各一份。

                项目单位工程概况表

  申请流水号:                       报建编号:                     第(  )期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数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m2

地上建筑面积(m2

地下建筑面积(m2

建筑类型

结构类型

基础形式

层数

建筑高度(M)

基础埋深

(M)

是否全装修

住宅

地上

地下

 

 

 

 

 

 

 

 

 

 

 

 

 

 

 

 

 

 

 

 

 

 

 

 

 

 

 

 

 

 

 

 

 

 

 

 

 

 

 

 

 

 

 

 

 

 

 

 

 

 

 

 

 

 

 

 

 

 

 

 

 

 

 

 

 

 

 

 

 

 

 

 

 

 

 

 

 

 

 

 

 

 

 

 

 

 

 

 

 

 

 

 

 

 

 

 

 

 

 

 

 

 

 

 

 

 

 

 

 

 

 

 

 

 

 

 

 

 

 

 

 

 

 

 

 

 

 

 

 

 

 

 

 

 

 

 

 

 

 

 

合计

 

 

 

 

备注:                                        


  注:
  1. 项目名称应填全称,如仅报审±0.000以下工程,请在单项工程名称中注明;
  2. 所填资料应与有关批文内容相符;
  3. 单位工程编号应与总平面图上的编号对应,分栋填写;
  4. 地上建筑面积指含建筑保温层面积的地上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均为单栋建筑面积;
  5. 建筑类型:工业厂房、工业仓储、工业其它、住宅、商办、商住、办公、商场、宾馆、综合、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其它;
  6. 结构类型:砌体、底框砌体、剪力墙、框架、框支剪力墙、框剪、筒体、框筒、排架、钢结构、钢混结构、木结构、其它;
  7. 基础形式:桩基、复合桩基、片筏、条基、箱基、独立、其它;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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