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债券融资,成功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进入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准备阶段,并已支付有关发行费用的,对其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所承担的担保费、评级费、审计费予以一定的补贴。
将具有一定规模、符合上市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纳入上市资源库,根据《松江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试行意见》对这些企业的上市工作进行重点辅导与扶持,积极支持其开展上市工作。
七、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人才的引进
拓宽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人才引进渠道,鼓励高薪聘请或引进国(境)外优秀人才,鼓励企业制定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不断完善教育培训和人才流动机制,为各类人才改善创业、创新和生活环境。加强人才政策聚焦,争取国家和市级层面政策扶持。区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创造条件,为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的高级人才在办理出入境、户口迁移和居住证申领等手续,以及子女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对本区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引进的专业人才,经审核批准,其前三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所形成地方财力区得部分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加大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产品的采购力度
加大政府对电子信息制造、先进重大装备、新能源、软件和信息服务、精细化工、新材料和生物科技等重点领域产品的采购力度,在重大工程、政府实事工程、市政建设、交通设施建设,以及区、镇、街道政府采购等方面优先、率先采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产品,形成示范效应。同时鼓励社会各界采购、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产品,促进适应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推广。
九、加快完善产业园区环境
进一步完善松江各个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园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政策聚焦,提升园区的软、硬件环境。加强对园区内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的服务,增强企业根植力,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产业园区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方面的优势,吸引更多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优质企业和项目进驻、落地。
十、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行业协会作用
加快成立本区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完善行业协会的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其在信息统计、行业规划、行业自律、技术咨询、贸易仲裁、反倾销与应诉、人才培训、技术交流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开展民间交流,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中心,加强行业内各个企业之间的联系和互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的纵向配套和横向发展,鼓励企业互相支持、互通有无、信息共享、共同发展。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松江高新技术产业化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