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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主要目标
  1、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构建多层次的促进就业工作体系,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产业结构调整中转移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就业保持稳定,劳动力素质普遍提升,劳动力结构更趋合理,开放有序、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形成。“十二五”期间,每年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率达到100%,年均新增本地劳动力就业岗位2万个,其中,征地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岗位年均新增3000个。职业技能培训总人数达到11.5万人。累计扶持创业成功3000家,带动就业2万多人。
  2、基本建成“集聚度高、融合度好、创新度强”的区域人才高地。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加大引才基础平台建设,营造良好的人才政策环境,重点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建设领域急需的人才。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现有人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海外人才集聚能力大幅提升。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十二五”期间,力争落户本区的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人选、市级“千人计划”人选达到150名以上,选拔200人次的闵行领军人才,不断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区域辐射和带动效应。
  3、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建立健全公务员录用、培养、交流、考核等管理制度,公务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进一步优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军转干部的解困维稳,确保完成市里下达的军转安置任务。
  4、完善“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层次,到2015年,本区户籍劳动者参加各类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农民养老金增长机制,农保平均养老金水平与征地养老生活费保持1:1.5的合理梯度。适度提高征地养老人员保障待遇,完善征地养老人员养老生活费增长机制,实施征地养老人员老年生活费补贴,到2015年,享受老年生活费补贴的受惠人数占全区征地养老人员总数75%。合理增加医保联网结算点,延伸医保服务功能,逐步提高医保服务水平。全面建立以“城保”、“新农保”和“居民养老”三项制度为基本框架的社会保障体系。
  5、健全完善共创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机制。以协调劳动关系为主线,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四级网络作用充分发挥。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监察执法机制更加完善,劳动者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维护,外来农民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十二五”期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实现基本全覆盖,在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中基本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审理完毕,结案率和调撤率不断提高。
  四、“十二五”时期的重点任务
  (一)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
  1、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政府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就业保障工作的职责。以巩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成果为抓手,推动政府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建设。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的评估机制,及时发布用工需求信息,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率。按照闵行区“二三一”的产业布局,发展引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就业容量大且满足闵行区产业发展需求的项目和企业落户本区,为本地劳动力充分就业拓展空间。同时开展区域性劳务协作,逐步扩大地区间、城乡间劳动力的流动,实现多层次用工需求。
  2、加强重点人群的就业服务。加强失业人员的动态监控和科学分析,建立健全失业人员调查分析制度和失业预警机制,将失业人数严格控制在市局指标范围内。在后金融危机时期,继续实施援企稳岗措施,减少失业人数。完善现行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做好产业调整过程中产生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完善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机制,加强非正规就业组织规范管理,通过多种渠道建立面向就业困难群体的公益性岗位储备制度。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基地,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拓展青年见习基地,与高校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对享受镇保的农民实行就业补贴,通过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落实跨地区就业补贴政策,鼓励本区农民到用工需求量大的其他地区就业。加强来沪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管理,动态掌握其就业信息,完善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机制,着力加大来沪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为其创造相对公平的就业环境。
  3、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和完善创业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体系,注重劳动者创业意识的培养和创业能力的提升,着力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进一步完善创业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的后勤服务水平,健全融资支持和贷款贴息制度,鼓励推动企业建立创业实训和见习基地,以解决创业场地、资金以及经验缺乏的瓶颈。组织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的创业,推荐合适的创业项目和创业专家服务。加大对创业项目的政策扶持力度,在放宽市场准入限制、财税金融、工商场地、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为劳动者创业提供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一系列便利服务,解除其后顾之忧。
  4、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新发展。主动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相适应,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培训指导目录,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与经济发展有机衔接,有效缓解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探索建立就业培训信息网络,定期发布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工种)信息。按照劳动者不同需求,分类开展对本区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对接。加强政府补贴培训的绩效评估,不断提高政府补贴培训的实效性。推动培训市场的规范化建设,重点扶持社会信誉好、学员口碑佳、专业优势强、培训质量高、就业成效明显的培训机构,树立在闵行区乃至全市范围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职业培训机构品牌。
  5、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推进“人才市场”、“本地劳动力市场”和“外来劳动力市场”的有机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搭建资源共享的网络化服务平台,实现人力资源市场从传统粗放型向注重服务品质转变。在加强人力资源“有形市场”建设的同时,着力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无形市场”。重点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信息网络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定期发布机制,依托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共招聘网、闵行人才网等载体,探索形成网上征集信息、网下求职录用的立体式就业服务模式。不断扩大“两种市场”就业服务的覆盖面,实现全区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逐步区分人力资源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引入行业标准和信用等级评估机制,增强政府所属的公益性服务机构的托底能力,扶持和培育民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的社会职介组织。强化政府监管职能,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规范市场秩序,逐步建立完整规范、公平透明、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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