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2、安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础设施、执法保障能力、支撑条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隐患治理所需全区预算内投资,并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在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时,将有关单位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作为审批的重要内容。
4、负责全区燃气供应的安全监管。
(四)区经委具体工作职责:
1、指导全区工商贸及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工商贸等发展规划、技术改造等方面以及按照国家、市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统筹考虑安全生产,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加强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
2、协助有关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安全技术改造重大项目,促进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
3、指导、协调电力调度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负责本区电力应急管理,参与电力安全事故调查。
4、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实行综合治理,协调处理旅游安全事故。
5、指导、检查旅行社企业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指导、规范其他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
6、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负责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7、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区科委具体工作职责:
1、将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全区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安全生产应用研究的组织指导,推动安全生产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3、加大对安全生产科研项目的投入力度,积极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引导企业增加安全生产研发资金投入。
4、协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
(六)区建设交通委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城市道路、公路、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的安全运营管理。
2、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管理职责,研究制定本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组织协调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综合管线突发性事故处置,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建筑事故的应急救援,参加建筑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承发包市场的监督管理。
5、负责全区交通行业的安全监管,履行全区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参与有关事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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