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明确分解各单位工作职责,增强各级部门依法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健全“政府主导、部门推行、社团配合、市场补充”的工作机制,实现全民健身事业“四个纳入”(即: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财政预算、纳入精神文明考核评比),着力构建完善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大财政投入
根据《
全民健身条例》及《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有关规定,把开展全民健身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形成全民健身经费定期增长机制。到“十二五”期末,全民健身人均经费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按照《闵行区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使用彩票公益金,定向用于发展全民健身事业。要制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捐赠形式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形成财政性经费为主、社会捐赠为补充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格局。
(三)加大宣传力度
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思路,创新宣传途径,探索建立闵行全民健身微博,整合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等媒体资源,搭建闵行体育立体化宣传平台,加强沟通互动、搞好动态报道,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市民科学健身素养。借助“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节”、“四季主题活动”、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宣传,倡导健康快乐的生活方式,用体育的形式塑造闵行城市精神。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
健全完善闵行公众健身网等信息平台,畅通体育行政部门与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镇、体育社会组织和健身市民的沟通渠道,以需求为导向,依托电子化服务平台,主动开展人性化、便民化服务。及时公布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和举办重大赛事活动等信息,引导群众自觉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加强与体育社会组织的互动,为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创造条件。整合体医资源,健全体质健康在线监测系统,使信息技术广泛运用全民健身各项活动。
(五)加强法治建设
切实加强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是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要进一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全民健身条例》、《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等法律和规章,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的职责,依法履行职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切实维护市民参与体育健身的合法权益。要以结果为导向,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提高相关法律规章的执行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全民健身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