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闵行社会建设总体上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民众民主意识的上升期和利益诉求的多样化时期,社会建设工作需要满足居民需求多样化的现实要求,需要满足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客观要求,更需要满足统筹城乡发展、破解双重二元结构的现实要求,因此必将面临诸多的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区公共服务和管理还不能满足公众多元化的需求
随着市重大工程动迁、保障性住房建设、商品房开发等因素导致的人口大量涌入,现有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难以满足迅速增加的居民需求。在公共服务供给的结构上,尚不能适应中心城区迁入人口、本地人口和来沪从业人员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公共服务供求之间存在较为严重的结构性矛盾。一些新建大型社区的管理面临巨大的财政和队伍建设压力。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农村社区管理整体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尚待加强,公共服务均等化配置仍待推进。来沪从业人员在很多方面还无法享受与户籍市民等质等量的公共服务。社会建设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镇管社区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力量有待加强,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功能定位不清,治理结构亟待完善。社区服务、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力度不足,资源共享渠道不畅通。
2、社会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还不能适应社会转型的需要
社会组织自身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创新能力不足,发展缺乏推动力。目前社会组织队伍参差不齐,人员素质水平不一,因而在社会上的影响也有待提高。社会组织人员队伍不稳定,缺少有影响、有经济基础的领军人物。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政府职能转变不够,许多社会工作依然依靠行政手段,社会服务尚未社会化,部分可以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尚不能真正地移交给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发展拓展必要的空间,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程度仍有待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尚不完善,社会组织扶持资金尚未形成增长机制。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不高。新建社区从事社区服务业的专业人才明显不足。社会工作专业管理团队较少,现有社区工作人员中拥有专业资质和认证的人员较少。社工队伍力量分散,需要进一步加强整合。居委会队伍结构尚待优化。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还不能适应平安建设的要求
随着闵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推进,社会的开放性、流动性大大增强,人口结构出现深刻变化,中心城区人口大量导入,大批的本地农村人变成城市人,来沪从业人员数量迅速增加,人口数量的增加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给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由城市建设重大工程动拆迁、农村征地、劳资纠纷、城中村改造、空壳村撤村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矛盾大幅上升。随着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迅猛发展,网络舆情更加开放和自由,虚拟社会监管压力凸显。社会矛盾的敏感性、对抗性明显加大,社会治安,尤其是城乡结合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务非常繁重。“大联动”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如部分协管人员对工作职责的拓展还不适应,部分条线部门还不习惯“放权”,“以块为主”的前端处理流程还需进一步优化,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大联动”功能还需进一步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拓展深化等。
三、闵行区“十二五”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民生改善,按照“均衡共享,量质提升;多元参与,和谐稳定”的发展主线,以加强社区建设为基础,以社会组织发展为抓手,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根本目标,建设社会生活共同体,深化社区服务内涵,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体现在富民、惠民、安民上。
(二)发展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完善社会建设体制机制,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切实满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
2、公平公正,均衡发展
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满足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基本需求,努力缩小城乡差距,逐步惠及来沪从业人员,努力让群众平等共享社会建设发展成果,实现社会建设均衡发展。
3、协同参与,自治自理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激发民众自治活力,不断完善公众有序参与机制,以开放的方式引导民众、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社会建设格局。
(三)发展目标
闵行区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初步形成与闵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具有闵行特点、覆盖城乡、主体多元、功能完善、管理有效的社会建设体系。具体目标可以概括为构建三大体系:
1、构建以人为本的社区建设体系
按照“服务完善、共建共享、多元共治、和谐有序”的要求,全面推进“三个中心”、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及“十五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等载体建设,提高社区服务和治理水平,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社区治理结构,稳步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全区民生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0%,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100%达标,社区生活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在夯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建设市级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委会直接选举率达85%,村委会海选率达到80%,居委会干部属地化率达到90%,居委会自治家园建成10个。基本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民主自治、文明祥和的新社区。
2、构建规范有序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
按照“培育扶持、规范管理、健全组织、提升能力、有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政策为导向,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更好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构建多元共治社会管理格局,推进社区民主自治,提升社会组织在社区中的地位。每万人社会组织拥有量达到8家,扶持社会组织入驻孵化基地数达到20家。基本形成各类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依法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管理的局面。
3、构建良性有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
按照“创新机制、渠道畅通、和谐平安”的要求,建立利益诉求表达、社会风险预警、矛盾化解的工作体系,继续深化“大联动”机制,发挥“大调解”作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稳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全区初次信访达到100%转送交办、100%受理告知、100%按期办结,重复信访率控制在30%以内。基本形成民意表达畅通、矛盾化解有效、应急处置及时、综合管理联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