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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社会管理。进一步巩固政社分离改革成果,逐步将社区事务性、公益服务性工作和部分社会管理工作转移或委托给相关社会组织承担,政府分离出来的或新增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应优先考虑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继续完善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由职能部门对公益性社会组织申请登记提供咨询指导和全程服务;由各街镇及相关部门对公益性社会组织优先、优惠提供房屋、场地、设施等存量资源;对从事社区民生服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在开展民生服务中取得的非营利性收入,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和奖励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通过项目招标、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等形式,积极试点社区公益项目招投标机制,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渠道。通过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合作共建等方式,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逐年增长机制,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壮大。
  3、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
  深化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信用建设和日常监管,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承担项目的绩效评估,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律自治的运作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试点工作,研究并推广试点经验。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深化“大联动”工作机制
  继续拓展“大联动”机制功能。由城市综合管理功能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发挥以块为主的综合协调职能,完善发现机制,提高处置能力,推动社会管理重心下移,实现全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推进“大联动”分中心建设。强化区、街道、村居委三级网络建设,统筹服务、管理和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大联动”机制在就业援助、市容管理、文化服务、信息采集、治安巡管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构建城市管理、便民服务、应急指挥一体化运作平台。推进“大联动”机制向纵深发展。加强对职能部门行政规程的梳理,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并适度向街镇放权,提高街镇的前端处置能力;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综合业务能力,提高现场处置能力。进一步整合条块资源,实现城市管理数字化,构建集服务、管理、执法为一体的社会综合管理新格局。
  2、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
  高度重视源头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工作程序,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公共政策出台和审批前,要科学认真地分析风险因素和判定风险级别,并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健全人民调解体系。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建设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体系。加强基层综治维稳建设。加强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建设和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参与,推广以律师参与为主的人民调解模式,推动形成“大调解”的工作格局。深化“大走访”、党代表联系社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等各项工作机制,切实完善矛盾调处体系。组建突发事件应急专业服务团队。针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进小区、进家庭开展法制宣传、政策引导和群众思想工作。
  3、完善社情民意表达机制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推进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体系建设,继续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主流媒体反映群众诉求的作用,关注网络民意,把握群众真实需求。完善回应民意、协商沟通机制。健全群众参与重大公共政策制定、实施、评估、监督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重大公共政策和项目的意见征询和听证制度,坚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走访调查等制度。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矛盾排查、领导包案、下访巡访、律师参与、信访代理、督办问责、核查终结等信访维稳机制。加大帮困救助力度,努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依法完善和实施信访终结程序。引导公民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开展公民素质教育,加强法制宣传,强化群众法制意识,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合理表达利益诉求。
  (六)加强社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努力强化人力资源保障
  1、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社工队伍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工队伍建设的教育培训制度、考核评估制度、薪酬待遇制度、表彰奖励制度,努力营造社工人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提高公众对社工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强化社工人才队伍对社会建设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把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开发纳入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和实行目标责任制,积极推进社工在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公益等多种领域发展。加强对社会工作人才的培训和指导,搭建培训基地,建立城乡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体系,健全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职业化运作、规范化考核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机制。研究成立区社会工作者联合会,同时加大对专业社工机构的培育发展力度。加大社工岗位开发力度,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开发协调会议制度,在街镇层面社区管理服务领域设立社工岗位,制定相应职业标准和评价体系,切实推进社工职业化建设。
  2、加强居(村)委会队伍建设
  着力优化居(村)委会队伍结构。全力推进居(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居(村)委会队伍素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居(村)委会工作,倡导退休党员积极参与居(村)委会工作。公开招聘一批年轻有为、乐于奉献、善于做群众工作、愿意为社区服务的知识型青年充实到居(村)委会队伍,通过人才交流、培育典型等有效途径来调整优化居(村)委会队伍结构,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居委会人才队伍。强化居(村)委会队伍培训激励。着力提高居(村)委会队伍业务素质,将居(村)委会人才队伍培训工作纳入全区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整体规划中,分期、分批对居(村)委会队伍进行轮训,拓宽视野,增强实干精神。创新居(村)委会考核体系,有效激发居(村)委会队伍工作热情。
  3、加强社会组织专职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社会组织专职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加强社会组织中的专职人员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吸纳大学生就业,改善社会组织人才结构,充实社会组织人才力量。支持社会组织按照民主意愿自选领导和自聘人才。推行社团秘书长职业化和专业化,逐步建立社会组织专职人员教育培训、资格评价、人才交流、激励竞争机制,促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加大公益性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对公益性社会组织骨干的选拔培养,鼓励社会优秀人才和合格的社会工作者投身公益性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质考试。注重培养先进典型,对于社会组织中社会贡献大、成绩突出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优秀人才,定期评优并给予表彰奖励。
  4、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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