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指标:
1、女性平均期望寿命保持稳定,女性期望健康寿命延长。(区卫生局、各成员单位)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区卫生局)
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区人口计生委、区卫生局)
4、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享有与本区育龄妇女同等的生殖健康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区人口计生委、区卫生局)
5、妇女保健品、药品、化妆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策略措施:
1、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拓展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功能。完善女性健康社区信息系统建设,方便妇女便捷查询、了解自身健康信息。提高妇幼保健质量。(区人口计生委、区卫生局、区妇联)
2、针对不同层次女性的需求,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举办各类健康、健身和保健培训,提高女性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继续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抓手,蓬勃开展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引导市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健康的婚育观念。鼓励社区建立女性心理咨询服务公益机构,为女性提供缓解心理压力、预防心理疾患的咨询服务。加强对青春期少女的性和生殖健康教育,预防青春期少女出现行为偏差。对未婚人流的青春期少女提供心理和健康咨询服务。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在女性人群中的传播,针对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艾滋病母婴阻断干预。(区人口计生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团区委、区妇联)
3、加强孕产期妇女保健。推广“全覆盖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项目试点管理经验,重点加强流动孕产妇保健管理,动态掌握全区孕产妇管理情况。继续实施闵行区流动人口贫困孕妇早孕建卡检查项目减免工作。进一步规范接产医院产科质量管理,认真执行“妊娠风险预警评估系统”,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预案”和“绿色通道”,提高高危孕产妇救治能力;健全孕产妇抢救、报告、调查制度,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区卫生局)
4、提高妇科病、乳腺病的筛查率。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为在职女职工安排妇科病、乳腺病的筛查情况的执法检查;完善政府为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免费提供妇科病、乳腺病的筛查工作,优化筛查流程、强化后续服务、多渠道开展对困难重症妇女的救助。(区人口计生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总工会、区妇联)
5、增强女性健康生活意识。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加强对女性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引导和鼓励女性参加体育锻炼。加强对老年妇女保健指导和服务。(区人口计生委、区卫生局、区体育局)
6、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体系,有效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原则,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协作机制。(区人口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