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大对妇女常用保健品、化妆品、卫生用品以及女性药品的质量检测和卫生监督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妇女用品优质安全,妇女日常专用消费品质量抽查复查合格率达到100%。引导妇女理性、科学地消费,保障妇女合法的消费权益,改善女性生活环境。(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五)进一步提升女性的婚姻和生活质量
发展目标:
倡导生活新理念,促进男女平等、代际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优化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强化社会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在稳定家庭关系中应承担的责任;促进创作和生产适宜女性健康的精神文化产品和物质消费品,丰富女性闲暇生活的选择。
主要指标:
1、发展养老设施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不断适应老年女性养老需要。(区民政局)
2、提高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水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
3、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受理率达到100%。(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妇联)
策略措施:
1、不断创新和完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正确婚姻家庭观的宣传内容、形式、载体和培训机制。加强对促进家庭和谐的社会公共政策体系的研究和探索。增强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宣传作用和力度,倡导互敬互爱的夫妻关系和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和谐邻里关系的建设,提倡男女两性共同承担子女教育、家庭事务管理等家庭责任。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提高社会家庭服务水平,减轻女性家务劳动,使女性有更多的时间发展个性、完善自我。(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广影视局、区妇联、各成员单位)
2、积极发动、引导女性参加扶老助困等公益活动,充实女性社会生活内容,鼓励女性在参与社会活动中实现对社会的贡献,增强社会和女性自身对妇女价值的认同。组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增强女性的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女性践行低碳经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绿色消费等理念,形成低碳化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女性在建设生态文明试点区中的积极作用。(区环保局、区妇联、各成员单位)
3、加强对弱势家庭的福利援助,逐步完善向低收入、单亲离异、因病致贫等弱势家庭倾斜的社会福利和救助政策。逐步提高低收入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开展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中无收入、无保障老人的生活补贴和重残无业人员的生活补贴工作;开展农村低保家庭临时帮扶工作;为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困难老人就餐补贴。(区民政局)
4、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规范社区为老服务工作,推进扶老助困、居家养老为主的老年公益事业的发展,提高社区养老照料和护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发挥社工在社区家庭服务中的作用,扩大社工队伍,提高家庭社工专业化水平,妥善解决残疾、高龄、困难老年妇女的生活照料问题。发展公益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区民政局、区残联)
5、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受理机制,充分发挥老舅妈工作站、开心家园、婚姻法律服务等阵地以及巾帼志愿者、女律师志愿团、派出所民警、人民调解员的作用,为女性提供多元化的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咨询、指导服务,积极引导女性正确对待、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建设和美家庭。(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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