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农转非人员增收帮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政府研究室拟订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农转非人员增收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农转非人员增收帮扶
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激发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与闵行现代化新城区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征地农转非人员增收帮扶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机制,积极开展征地农转非人员帮扶工作,促进征地农转非人员长期、有效增收,促进征地农转非人员进一步融入城市,共享城市化成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针对征地农转非人员面临的主要困难,主动做好增收帮扶工作,切实提高其生活满意度。
2、实事求是。尊重以往政策、立足现实发展,实事求是地逐步解决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
3、量力而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量力而行,逐步提高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生活水平。
4、公平长效。聚焦机制的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持续、有效地开展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增收帮扶工作。
5、因地制宜。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根据地区实际,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地做好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增收帮扶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征地农转非人员长效增收机制
1、全面推进镇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征地农转非人员长期稳定共享镇级集体资产收益。
(1)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采用镇集体资产与征地农转非人员以现金共同入股组建镇级新经济实体、按份额量化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等多种办法,实施镇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2)对于1996年9月1日之前撤制村队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在推进改革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对于征地后划转到本区其他镇(街道)人员,原属镇和现属地镇在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时要统筹考虑其利益。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区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