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业投资项目的管理要求
各级工业投资项目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理念,主动服务企业,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及时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规范管理流程,简化审核程序。
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对不使用政府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政府部门仅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从维护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余项目实行备案制。备案项目主要审核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要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各级工业投资项目管理部门要制订相应的管理流程,并以适当的方式告知企业。
2.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各级工业投资项目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淡化权力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对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备案项目要抓紧办理,在沪府发〔2008〕33号文件规定的备案工作时限的基础上,尽量争取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
3.建立信息平台,加强宏观调控。
为方便企业办理备案手续,我委建立了“上海市工业领域投资项目备案”平台(http://www.sheitc.gov.cn-网上办事-在线受理-产业投资处),企业可通过该平台进行网上在线备案。我委办理备案手续后,将备案信息纳入市发展改革委的“上海市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10.107.99.1/gdzc)。各区县经委(经济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办理工业投资项目备案手续后,均应将备案信息纳入该系统,以便我委对项目进行跟踪、分析、预测,并向全社会发布行业投资信息。备案信息纳入该系统的项目,方可申请享受贴息、进口设备免税等优惠政策。
4.建立跟踪制度,加强动态管理。
各级工业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对已备案的项目,要建立跟踪制度,加大协调力度,推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并与统计部门建立沟通联系制度,督促企业及时上报统计数据。同时,要做好投资预测工作,为全市投资走势判断提供基础材料。
5.建立后评估制度,提高投资质量。
各级工业投资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对当年建成投产的项目,要督促企业按照环保、节能、规划、消防等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验收工作;对新征土地的项目,要按照土地出让协议的有关条款,评估项目的投入产出情况,提高单位土地的产出效率。
四、关于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