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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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省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启动新病房楼建设项目。强化市、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十二五”期间抓好100所中医院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 规财处
中医药局
| 规财处
| 李建国
| 由规财处协调有关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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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期间,省中医院建设10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培养10名以上国家、省级名中医。每个设区市至少建设一所拥有5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中医专科、2名以上省级名中医,达到三级甲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的区域中医药服务中心;县级中医医院至少拥有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和1名市级名中医,达到二级甲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所有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以上。
| 中医药局
规财处
人事处
| 中医药局
| 于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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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到“十二五”末,争取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服务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低于执业医师总数的25%;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两法为群众服务的乡村医生,并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器具,为群众提供基本的中医药服务。
| 农基处
中医药局
规财处
人事处
| 农基处
| 朱会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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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疾病预防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与技术。
| 疾控处
中医药局
| 疾控处
| 梁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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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运用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 应急办
中医药局
| 应急办
| 梁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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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农基处
规财处
中医药局
妇幼处
监督处
| 农基处
规财处
| 朱会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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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力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动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预防和康复、食疗药膳、运动调摄等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 中医药局
疾控处
农基处
| 中医药局
| 于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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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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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发展中医药高等教育,努力解决土地、编制、资金等实际问题,加快河北中医药学院组建进程,力争2012年前完成独立设置工作。“十二五”期间,建设10个左右中医药重点学科以及一批高水平的专业和课程,强化临床实习基地建设。
| 中医药局
科教处
| 中医药局
| 于素伟
| 由中医药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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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十二五”期间,打造百名中医药名家大师队伍,参照在冀院士的有关待遇,引进10名左右中医药学术领军人物和大师级学者。继续开展河北省名中医评选活动,省级名中医享受省管优秀专家待遇,争取有1-2名省级名中医进入“国医大师”行列。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每年建设10个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实施国家和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造就新一代中青年名中医。
| 中医药局
人事处
规财处
科教处
| 中医药局
| 于素伟
| 由中医药局协调有关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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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着力培养万名基层中医药人员,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中医药服务。实施“杏林千人培养工程”。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对乡、村卫生人员开展中医药基本知识与适宜技术培训。大力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支持基层中医药人员和乡村医生参加中医专业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培训,加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补充、壮大中医药队伍。
| 中医药局
农基处
科教处
| 中医药局
| 于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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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纳入基层医生在职培训和执业考核内容,引导基层西医人员学习和运用中医药。
| 中医药局
科教处
| 中医药局
| 于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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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探索为农村定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政策措施,鼓励各类中医药人才到基层工作。
| 科教处
中医药局
规财处
| 科教处
| 赵 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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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取将省中医院列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到“十二五”末,建成20个以上省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和5个以上国家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
| 中医药局
| 中医药局
| 于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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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壮大中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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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采取“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农户”等多种模式,建设10个中药材种植示范县、100个中药材种植示范村,按照省蔬菜产业示范县政策给予扶持,每村建设1000亩示范基地。扶持100个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大中药材科技研究支持力度,建设中药材栽培研究和生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强中药材信息服务平台和供应保障平台建设。
| 食药监局
中医药局
| 食药监局
| 刘岩山
| 由食药监局负责和省农业厅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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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支持现代中药产业基地建设。在具备产业基础的石家庄、邯郸、安国等中药产业聚集地区规划建设现代特色中药产业园区。鼓励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兼并、重组、联合等多种形式做大中药企业。支持骨干中药企业进行技术装备改造,优先享受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引导中小型中药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年销售额超100亿元的大型中药企业集团和一批知名中药企业。提高中药生产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 食药监局
中医药局
| 食药监局
| 刘岩山
| 由食药监局负责出台具体政策并和省发改委、工信厅等部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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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产、学、研、医相结合的中医药研发体系,推动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研制开发。引入市场机制,加快中医药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 食药监局
中医药局
| 食药监局
| 刘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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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省内中药企业生产的中药新药和名优中成药,在进入基本药物目录以及招标采购和定价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 药政处
| 药政处
| 江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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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药大品种,每年重点支持5-10个中药大品种做大做强,到“十二五”末,打造30个以上年销售额超亿元的品种,其中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不少于10个。
| 食药监局
| 食药监局
| 刘岩山
| 由食药监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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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中医药现代物流业,力争到“十二五”末建成2-3家规模较大、配套齐全、管理规范的现代中药物流中心。
| 食药监局
| 食药监局
| 刘岩山
| 由食药监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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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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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实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经费投入,确保全省各级中医事业费占医疗卫生经费的比例逐年提高。落实国家级、省级中医药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扶持。
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能够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财政投入机制,在定编、定岗和绩效考核基础上,对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技术人员的基本收入给予保障。
增设中医药特色服务收费项目,适当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价格,充分体现中医诊疗技术的劳务价值。按照医务人员职称,合理确定中医诊查费,并向名老中医倾斜。合理确定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价格。
| 规财处
政法处
农基处
人事处
中医药局
| 规财处
| 李建国
| 由规财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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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在新农合制度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报销比例,降低报销起付线。积极支持我省生产的中成药和治疗性中药制剂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将治疗效果好的中医诊疗项目增补到新农合支付范围中。
| 农基处
中医药局
| 农基处
| 朱会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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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定额结算标准时,将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同等对待。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报销比例,降低报销起付线。积极支持我省生产的中成药和治疗性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将治疗效果好的中医诊疗项目增补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中。
| 中医药局
| 中医药局
| 于素伟
| 由中医药局协调省人社厅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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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发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简化申报、审批程序,降低报批成本。对现行使用两年以上、疗效确切、无不良反应的特色中药制剂进行筛选并形成目录,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内使用。
| 食药监局
中医药局
| 食药监局
| 刘岩山
| 由食药监局会同中医药局尽快出台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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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不断完善鼓励中药产业技术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中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提高中药产业竞争力。完善中医药专利审查标准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研究制定我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逐步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建立中医药技术标准信息平台和中医药行业服务标准体系。
| 中医药局
| 中医药局
| 于素伟
| 会同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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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用药安全和临床疗效。加大中药材监督抽验力度,打击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培养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人才,严防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流入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
| 食药监局
中医药局
| 食药监局
| 刘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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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中医药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医药政策,宣传中医药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中的重要作用,宣传中医药工作的新进展、新动向,宣传中医药行业的好典型、好经验,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和谐氛围。
| 中医药局
新闻办
| 中医药局
| 于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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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中医医院文化建设,增强人民群众健康保健意识,扩大中医药的社会影响。做好中医药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整理出版燕赵中医药文献、民间验方、名老中医学术论著和中医药科普读物等。
| 中医药局
| 中医药局
| 于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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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充实管理人员,形成机构健全、人员配套、职责明确的中医药管理体系。按照中医药的自身特点和规律管理中医药,在中医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方面实行同行评议。
| 中医药局
人事处
| 中医药局
| 于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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