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1、明确行政执法主体
坚持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确认制度。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根据机构改革和法律法规的调整情况,及时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梳理工作,并将初审明确的主体名单按规定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主体发生变化时,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区政府法制办报备登记,办理执法机构代码调整等相关手续。区政府实行定期公告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告,明确区内需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体单位。
2、梳理执法依据和事项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执法依据和事项的梳理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对各单位报送的执法依据和事项,按照分类清晰、编排科学的原则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核、确认,对梳理结果进行汇编。区行政执法单位负责对自身和下属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依据,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征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审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汇编,在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上公示。
3、分解执法职权和责任
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负责统一布置,指导、协调区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职权分解与执法责任确定工作,并对各单位权限划分和责任分解的方案根据各单位的"三定方案”、执法依据进行审核确认。
区行政执法单位根据编制部门确定的执法职权与执法责任,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将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中确认的本单位行政执法权限逐一分解到内设执法科室队所,编制相应的《机构职责说明书》、《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相应的执法事项、执法权限与目标管理要求,做到权限边界清晰、内部管理科学,实现不同功能、不同层级的职能机构、执法岗位的相互衔接与协调配合。同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综合考虑行政执法适用的程序类别和案件性质等因素,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的具体特点和内部管理要求,对行政执法流程进行梳理,在大类的基础上为每一项执法事项确定一个流程,特别是许可事项,可以对不同许可条件、内容和程序的许可事项建立不同的工作流程。
4、规范执法资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