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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全国、第四批河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4
  第四批河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何时受聘

 

行政职务

 

从事专业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专业特长

 

身体状况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家庭住址

 

住宅电话或手机

 

指导老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个人简历(可另附纸):

   

 

 

 

 

 

 

 

以往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及成果奖励:

 

 

 

 

 

 

申请从事继承学习的理由、是否能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签名:       

指导老师意见(明确是否同意带该继承人):

  

                              签名: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政治思想表现,医德医风,临床工作能力等):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批意见: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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