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办好开放大学,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加快发展城乡社区教育,争创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办好宜昌市广播电视大学。把宜昌电大建设成为全省一流的现代远程教育开放大学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到2015年,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8000人,其中开放教育本、专科学生6000人。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远程服务平台。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构筑适应素质教育需求的教师教育新体系。建设宜昌基础教育教师和校长培训基地,建立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心理学等专门教师培训基地。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采取特殊优惠政策,探索设立特设教师岗位,吸纳教育拔尖人才。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退出机制、教师竞争激励机制和优秀人才吸纳机制。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优化结构、定期调整的原则,加强教师编制管理,有效化解教师结构性矛盾。探索符合职业学校特点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和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制度。修订完善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完善教师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健全教师交流调配机制,深入实施城乡教师援助工程,促进城乡教师均衡配置。推行校长职级制。
--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保障,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完善农村教师工资、职务等倾斜政策和津贴补贴制度,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和完善教师的津补贴、养老、定期体检、休假疗养等政策。定期表彰教师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大力宣传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先进事迹。
(二)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强化政府教育投入责任。切实履行公共教育服务职能,把教育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优先保障。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比例”的法定要求,达到和超过国家、省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目标对宜昌的要求比例。
--落实各项教育投入政策。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政府财政保障范围,实行预算单列。建立高中教育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渠道投入为辅的机制。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实行政府、社会举办者、家庭以及行业和企业等其他社会力量共同投入的机制。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依法实行规费减免,保障校舍安全工程等重点教育项目支出。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强化教育税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人才发展资金投入教育事业。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测定,适时申报收费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支持引导民间资本兴办教育机构。完善社会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建立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健全完善高中段、高校学生资助体系。
--加强教育经费监管。严肃财经纪律,明确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教育经费的职责。建立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将教育经费落实情况作为对干部的政绩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教育经费增长未达法定要求的要限期补足。建立教育经费保障与使用审计监察的长效机制。建立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估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严格教育财务、资产管理,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实行教育投入情况年度公告制度。
(三)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推动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应用,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学生的实验实习、实践锻炼和生活体验,建设一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特色基地和校园文化精品项目。深化中考改革,完善初中毕业生考试评价制度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推进学校、家庭和社会密切配合,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协调沟通,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产业发展与就业创业紧密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