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加强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征地拆迁。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地,改变土地用途,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行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坚决纠正违规拆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房屋征收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登记弄虚作假等行为,严肃查处先拆迁后补偿、违背群众意愿牺牲群众利益的大拆大建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坚决追究责任。
3、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等环节的不正之风。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运营、退出的制度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各个环节的不正之风。在建设环节,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专项专用,加强资金监管,严肃查处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等问题。在供应环节,及时将保障房房源供应过程、供应结果等相关信息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供应过程公开透明、供应结果公开公正。在管理环节,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的监管,坚决查处擅自改变住房性质或将住房转让、转租、空置的行为。同时,简化管理程序,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4、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积极推进完善涉农补贴监管平台建设。开展绿肥种植、蔬菜农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农民培训、科技入户、科技推广等六项支农惠农政策后评估。强化农机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发挥支农惠农政策资金效用。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
5、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着力推动建立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责任体系。在食品药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法监督。纠正重审批、轻监管,严肃查处监管中的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对本地区、本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并推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发案瞒报、迟报漏报和压案不报等问题。
6、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供应,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严厉打击行贿受贿行为。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严格执行《
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管理和制度落实,加强合理用药监测。严格规范诊疗服务,组织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检查,坚决查处乱收费问题。加强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接受社会捐赠不得与单位药械采购挂钩。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缓解患者候诊时间长等问题,继续推进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完善医德档案考评制度,促进医疗服务诚信体系的建立。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