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负责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区建设交通委负责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区绿化市容局负责道路保洁、物料运输和绿化工程的扬尘污染整治。区公安分局和区城管部门负责物料运输中防尘工作。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各辖区内扬尘污染整治牵头协调工作。
2、加大机动车冒黑烟整治力度
(1)检查范围:重点区域为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地区、吴泾地区以及卖场等重型车辆集中区域。
(2)检查时间:2010年6月-12月
(3)具体要求:区环保局抽调若干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协调区交警支队组建机动车执法队伍,选定2个路段组织检测;按重点区域和行业同步推进集中整治的要求,对公交行业、大卖场免费班车、渣土运输等经检测确认超标的车辆,由交通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开展重点区域冒黑烟车辆的联合执法检查。区建设交通委对渣土运输车超标排放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3、开展锅炉、炉窑烟尘整治
(1)检查范围: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内相关通道、区内高架、高速公路沿线、主要景观道路两侧及旅游点周边区域。
(2)检查时间:2010年6月-10月
(3)具体要求:深入开展炉窑烟囱冒黑烟专项执法工作,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接到举报后及时到达现场处置,依法严厉打击烟囱冒黑烟违法行为。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负责组建巡查队伍,对锅炉、炉窑冒黑烟巡查及查处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区经委、区监察局等部门配合开展相关锅炉、炉窑冒黑烟整治执法检查及追究相关违法单位责任人责任。
4、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
(1)整治范围:全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企业,重点是吴泾工业区、相关工业区及餐饮信访矛盾突出区域。
(2)整治时间:2010年6月-11月
(3)具体要求:上海焦化厂、上海氯碱总厂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重点排放企业要制订各自控制和减排工作的实施方案;梳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重点排放企业名单,督促相关企业加强设施治理和整改工作,督促采取减产、停产作业的形式,确保空气质量达标;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与主要企业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加强重点区域餐饮业集中整治。
(4)职责分工:区环保局负责对重点排放企业进行检查,并协调区监察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区环保局会同区工商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等对重点区域餐饮业开展集中整治。
5、控制秸秆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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