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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实施“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70、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帮残助残活动,形成规模。
  (十四)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目标
  71、区建成符合《城市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盲人按摩、文体娱乐活动、用品用具供应等服务,使之成为“残疾人之家”。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结合“阳光之家”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建立符合残疾人工作开展要求,为残疾人提供就近、便利服务的综合服务设施。
  (十五)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
  72、利用现有的各种网络资源,实现残联系统的网络全覆盖,确保新增机构网络的互联互通,为各类信息化系统应用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73、完善残疾人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在现有各子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残联业务的网络化管理全覆盖。通过与劳动保障、民政、卫生等各部门的信息共享,提供各类业务的信息化服务,提升对残疾人的服务管理能力。
  74、通过已有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完善残联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全区残疾人服务网点、无障碍设施的信息化管理,为残疾人提供各类查询服务,方便残疾人出行。
  75、充分利用已有的远程教育平台,为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提供远程教学服务。
  76、加强区残联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的服务能力,逐步从信息发布向信息交互与事务处理拓展,提供更多在线办事事项。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年)
  拟订闵行区实施“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任务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2008年)
  研究确定闵行区实施“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与区政府签定任务书,并根据区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制定本部门、本地区创建工作计划,创建工作全面展开。2008年下半年,根据市创建工作目标达标评价指标,进行对照检查,达到要求的,向市政府残工委申报达标初验。
  (三)整改完善阶段(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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