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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1〕5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宜昌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宜昌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破解城市管理难题,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违法建筑的防控与拆除

  违法建筑的整治采取防控与拆除双管齐下的方式进行。

  1、本次拆违的重点。拆除滨江生态新区、宜昌开发区各园区、市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在建违法建筑。一是各区人民政府迅速成立控违拆违专班,把拆违与拆迁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控违拆违责任制。二是市政府法制办尽快审查《落实〈宜昌市城区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考评细则》,迅速启动市指导、监管,区执行和落实的防违控违新机制。三是市、区财政要强化控违拆违以及拆迁工作的资金保障,对拆迁腾出来土地的出让收益,采取市区两级分成的办法调动区人民政府的积极性。

  2、分期分批集中拆除现有违法建筑。坚决拆除综合整治期间在建违法建筑,控制违法“抢种”、“抢建”行为。按照城市发展规划逐步拆除已建违法建筑。综合整治期间,西陵区、伍家岗区要组织不少于10次集中拆违行动,拆除面积分别不少于1万平方米,整治片区分别不少于2个。点军区、猇亭区、宜昌开发区要组织不少于5次集中拆违行动,拆除面积分别不少于5000、3000、2000平方米,整治片区分别不少于1个。

  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大力支持集中拆违行动,确保拆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城区户外广告清理整治

  城区户外广告清理整治采取分类拆除、分区域推进的方式进行。

  1、清理整治区域。一是“两路两段”道路两侧,即西陵一路、云集路、东山大道(西陵一路至云集路段)、夷陵大道(西陵一路至云集路段);二是夷陵广场周边(包括国贸、商场);三是进入城区高速公路两侧及出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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