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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统计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1〕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负责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领导工作。具体报名和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为10月16日(周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从事统计工作的在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遵纪守法、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初级资格: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结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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