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获博士学位。
3、报考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统计工作满20年,并取得统计师资格,或大学专科毕业以后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以上,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5年以上。
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可将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的专业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但取得学历后,任现职必须满2年以上。
任职资格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不具备以上(1)至(4)项规定的学历,但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3年以上;或任现职期间,获得省部级统计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2项的(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以奖励证书为准),也可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4日至24日。
(二)报名地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报名(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二楼;电话:65375001)
(三)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愿意报名参加考试者,按如下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1、报考者到相应报名点购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
2、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查后签署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必须说明考生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由审查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3、填涂《报名信息卡》;填涂信息必须与《资格考试报名表》内容相一致。
4、持《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到相应报名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缴交考试费用。
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考生须提交或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不限)3张。
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要及时将考生的有关资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整理,填写《海南省二O一一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并按汇总表排列顺序将《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学历证书复印件等分别装订成册或整理装袋,于2011年7月26日前送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