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考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负责我省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注意事项
考试定于2011年10月29、30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0月29日 上午:9:00-11:30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下午:2:00-4:30 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10月30日 上午:9:00-11:30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下午:2:00-5:00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个考试年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科目既有客观题,也有主观题;《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